產(chǎn)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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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了控制類算法的兩種撰寫模式:淺加工和深加工,以期給非電學領域代理師提供一點撰寫上的幫助?!?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尹麗媛 華中科技大學專利中心
摘要
近年來人工智能突飛猛進,并滲透進各行各業(yè),特別是在機械領域也有了廣泛的存在,這給機械領域的代理師帶來了申請文件撰寫上的挑戰(zhàn)。在這一背景下,考慮到代理師是知識產(chǎn)權生態(tài)鏈的基石,申請文件撰寫質(zhì)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一個專利今后命運的走向,本文筆者結合自己的經(jīng)歷和經(jīng)驗,淺議通信控制領域申請文件的撰(jia)寫(gong)問題,提出淺加工和深加工兩個概念,以期給同仁分享一點自己的思考。
一、淺加工
通信控制領域的技術方案往往涉及復雜的算法邏輯,而站位實際應用,這算法邏輯往往是權利要求書要保護的方案本身。
對于代理人拿到的交底書,其對技術方案的描述往往是按照研發(fā)過程或是分模塊進行說明,并沒有站位實際應用,而權利要求書的撰寫,要求站位實際應用場景并以邏輯性較強的語言將要保護的算法或控制流程描述出來。因此,代理中現(xiàn)實存在的問題就是交底書中的技術方案隱含復雜的邏輯但對讀者來說技術方案就像一團亂麻難以把握體系,因而難以撰寫申請文件。
在這種情況下,代理人往往通過與發(fā)明人溝通,將方法的邏輯關系基本捋順,即了解技術方案的目錄式框架,以及每個目錄下的相關內(nèi)容,此時對要保護技術方案實現(xiàn)了淺層理解。
在此時,有些代理人開始布局權要,隨后下筆撰寫,將目錄式框架作為獨權,將每個框架內(nèi)的相關內(nèi)容分條分別作為從權,有時有些方案會存在對目錄式框架中的一個步驟提出替代步驟,兩者不存在包含關系,相當于是兩個目錄式框架,這種情況下也直接將替代步驟作為獨權的一個從權,總的來說,就是直接將技術交底書的方案在邏輯捋順后一個一個直截了當?shù)赝鶛嗬髸匈N,這個過程屬于筆者所認為的淺加工。
筆者結合實際案例,分析總結出淺加工存在如下問題:
(1)難抓侵權。如果發(fā)明人是按照研發(fā)過程進行技術交底書撰寫,而代理人是采用淺加工的方式進行申請文件權要撰寫,那么獨權就成了研發(fā)過程思路描述,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應用,難抓侵權,例如,獨權描述較為數(shù)學化的公式推導過程以及最后采用推導之后的結果公式進行某項比如電力參數(shù)的計算,而實際應用中不會每次計算都要執(zhí)行推導過程;再例如,器件的設計開發(fā)過程,而實際應用中只需要器件結構本身或者器件的制作方法本身。
(2)實審階段合并權要,保護范圍極小。如果技術交底書中含有大量公式,而代理人采用淺加工的方式進行權要撰寫,那么在實審階段獨權存在創(chuàng)造性問題或得不到說明書支持問題時,審查員大概率會讓合并從權,此時獨權的保護范圍極小。
(3)權要布局難成合理體系。例如上述的兩個目錄式框架的情況,獨權難以覆蓋替代步驟所在從權的方案,甚至進一步,由于獨權沒有對相關步驟進行合理概括,導致獨權中的其他步驟的技術特征也難以以概括的形式表達清楚,權要布局難成合理體系。
(4)方案描述含糊不清。因為淺層理解導致方案描述含糊不清的情況很常見,例如,步驟與步驟之間在描述上沒有關聯(lián),邏輯不清;再例如,對A*算法進行改進,利用改進的A*算法進行路徑規(guī)劃,關于改進未加說明,方案不清。筆者認為,除了上述因淺層理解而產(chǎn)生淺加工以外,實踐中還存在因文字表達而產(chǎn)生的淺加工,也就是在撰寫中對于文字、語句在簡介、清楚、專業(yè)、方案概括等方面的推敲不夠,缺乏語言的優(yōu)化環(huán)節(jié),這些也會導致呈現(xiàn)給讀者的權要存在上述四點問題。
二、深加工
有些代理人在淺層理解的基礎上會進一步刨根問底,足夠深地把握方案實質(zhì)。具體來說,代理人主動與發(fā)明人充分探討,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重新確認技術問題、技術方案,以此為導向,確認解決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即必特),重新明確獨權主題或發(fā)明名稱,這個過程是一個提煉發(fā)明實質(zhì)、布局權利客體的過程,這個過程需要代理人的專業(yè)技巧,能夠體現(xiàn)代理人的價值。
其中,關于技術問題的刨根問底可包括:(1)確認一個核心技術問題,例如,交底書所描述的技術問題是目標檢測神經(jīng)網(wǎng)絡模型所占內(nèi)存大、檢測準確率低、魯棒性差,而重新確認的一個核心技術問題是:魯棒性差,或者,如何避免在為提高模型檢測準確率和魯棒性時而存在數(shù)據(jù)集制作困難的問題;(2)現(xiàn)有技術是如何實現(xiàn)本發(fā)明主題的;(3)是什么原因?qū)е麓嬖谏鲜龅暮诵膯栴}。關于技術方案的刨根問底可包括:(1)技術交底書提出的技術方案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注意各技術特征的功能作用;(2)采用該技術方案解決上述問題所產(chǎn)生的有益效果,也就是對要保護技術方案為什么能夠解決技術問題的理解;(3)初步確定必特。
筆者認為上述的刨根問底方式,不僅有助于提高權要的撰寫質(zhì)量,還有助于說明書中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推理分析,提高后期答復的主動性。最后,把必特從技術交底書中抽出來或者上位概括出來,明確主題,用文字表達出一個完整的最小的技術方案作為獨權。
在上述刨根問底之后的申請文件撰寫過程中,權要的撰寫事關專利的保護范圍,涉及方法執(zhí)行主體的站位、技術單元的上位概括、用詞的概括這三個方面,其中,針對概括,筆者有以下幾點刨根問底的思考分享:(1)這個執(zhí)行動作對于整個方案解決技術問題來看的話是起著什么作用?即動作實質(zhì)是什么?是必要的嗎?只能這么做嗎?以進行技術單元上位概括;(2)這個執(zhí)行動作中使用的工具或信息是必須的嗎?只能是這個信息嗎?以進行用詞概括;(3)在語句表達中多多注意考慮是否有歧義?
通過上述所有刨根問底所指導出的撰寫,筆者將其定義為深加工。
總之,撰寫出質(zhì)量較好的控制類算法權利要求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通過反復推敲、不斷優(yōu)化,以在不缺少必要技術特征的情況下,為申請人爭取到最大的專利權益。
另外,申請文件撰寫過程中還會涉及有益效果撰寫,筆者還有以下幾點進一步深加工的觀點分享:(1)有益效果由代理人撰寫;(2)有益效果不是技術特征或優(yōu)點的簡單堆疊;(3)單獨針對獨權,分析推導各個技術特征之間如何相互作用、如何解決技術問題,并進一步由此反思獨權是否缺必特、是否存在非必特、權要語言描述是否不準確;(4)注重從權有益效果的撰寫,以保障后期的答復。
綜上,筆者探討了控制類算法的兩種撰寫模式:淺加工和深加工,以期給非電學領域代理師提供一點撰寫上的幫助,其中,做到深加工是需要訓練的。有些撰寫人確實是考慮了很久撰寫出一個控制類算法文件,花了功夫,通過文字表達呈現(xiàn)出的一個撰寫人認為比較清楚的方案了,但是當我們將撰寫出的文件作為一個實實在在的客體呈現(xiàn)給讀者(例如質(zhì)檢人員)時,往往出現(xiàn)讀者認為不清楚的問題,在控制類算法上手起步階段較為正常,因為這個階段代理人對邏輯算法的表達不熟悉,無法做到在撰寫時對各個技術特征的撰寫以及技術特征之間的關聯(lián)考慮的那么周全。只要代理人撰寫時心之所向地進行深加工,那么經(jīng)過一段時間地撰寫訓練,考慮地或顧及地多了,那么前述的淺加工的問題就能較大程度的避免。
本文中,筆者依據(jù)代理實踐對控制類算法案件的撰寫發(fā)表了一些看法,只是個人的一己之見。作為學術討論,期待得到業(yè)內(nèi)朋友的批評指正,謝謝。
尹麗媛作者專欄
(原標題:淺議專利申請文件的淺加工和深加工)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尹麗媛 華中科技大學專利中心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淺議專利申請文件的淺加工和深加工(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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