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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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發(fā)布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暨涉訴ATL專利被宣告無效的公告。”
2月7日晚間,珠海冠宇(688772)發(fā)布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暨涉訴ATL專利被宣告無效的公告。公告中提到,當前案件處于二審階段,涉訴的ATL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公司作為二審上訴人及一審第一被告,涉訴金額為4,039.6萬元。
珠海冠宇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與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單獨或合稱“ATL”)之間的專利爭議案件中已有13個ATL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或法院判決無效,已有12個案件被ATL主動撤訴,已有1個案件被法院駁回ATL的起訴。珠海冠宇所研發(fā)生產的產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本次訴訟進展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負面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當期及未來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據(jù)悉,2022年7月8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州中院”)送達的關于ATL起訴公司的《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材料。ATL稱公司產品涉嫌侵犯其ZL201210405678.9號專利。
2023年7月7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州中院對前述案件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根據(jù)上述《民事判決書》的判決結果,珠海冠宇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害名為“一種軟包裝鋰離子電芯加寬結構及其制作方法”(專利號:ZL201210405678.9)發(fā)明專利權的產品;珠海冠宇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ATL經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4,015萬元;珠海冠宇負擔案件受理費中的24.6萬元。
珠海冠宇不服上述福州中院的一審判決,并已上訴于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該案件正處于二審階段。
2025年2月7日,珠海冠宇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第58036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上述ATL起訴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的涉訴專利ZL201210405678.9號發(fā)明專利權全部無效。
附: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暨涉訴ATL專利被宣告無效的公告
(原標題:涉訴ATL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珠海冠宇發(fā)布公告(附全文))
來源:IPRdaily綜合深圳商報·讀創(chuàng)客戶端、珠海冠宇公告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涉訴ATL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珠海冠宇發(fā)布公告(附全文)(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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