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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于申報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的通知
近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網站發(fā)布了《關于申報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存在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行為的企事業(yè)單位,取消申報資格。
關于申報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國家和上海知識產權戰(zhàn)略,提升本市企事業(yè)單位專利創(chuàng)造質量、保護效果、運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jù)《上海市企事業(yè)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和管理辦法》(滬知局〔2017〕6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我局擬組織開展2021年度上海市企事業(yè)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申報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或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認定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
(二)經市經信委認定為“知識產權示范企業(yè)”或“知識產權優(yōu)勢企業(yè)”的,以及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示范企業(yè)”或專利工作示范單位的,不再申報。
(三)2012年以前經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試點企業(yè)”的,可以申報專利工作示范單位,但不再申報專利工作試點單位。
(四)對存在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行為的企事業(yè)單位,取消申報資格。
二、申報方式
2021年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采用網上在線申報方式進行,通過以下方式進入申報系統(tǒng):輸入市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sipa.sh.gov.cn,點擊首頁“政務服務”欄目下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和管理”鏈接。
各申報單位先按提示注冊或登陸,然后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并上傳附件。
申報采取全流程網上辦理,各申報單位無需另行打印紙件。區(qū)知識產權局在線核驗各申報單位相關情況,簽署書面推薦意見后交項目管理中心。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時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4月11日;各區(qū)知識產權局在線核驗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15日,并于4月16日前將推薦意見提交項目管理中心。
請各企事業(yè)單位按認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后及時進行申報;各區(qū)知識產權局做好申報組織、推薦審核等工作。
四、經費保障
按照《上海市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我局對認定的企事業(yè)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開展項目分別給予總額不超過40萬元和60萬元的資金支持。認定之后,將預撥資助總額的50%;試點示范期滿,根據(jù)驗收結果等次撥付余款,其中驗收結果等次為優(yōu)秀的撥付剩余全部余款,等次為合格的撥付60%余款,等次不合格的不撥付余款。
五、申報材料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模板見附件,各申報單位需自行打印,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tǒng)。逾期未上傳將取消申報資格。
2.上傳附件時,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清單類材料表格請使用Excel格式,其余材料推薦使用PDF格式。
3.網上填報截止日后,不提供材料補正修改等相關服務。
附件:
1.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模板)
2.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企業(yè)認定標準
3.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事業(yè)單位認定標準
4.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yè)認定標準
5.2021年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事業(yè)單位認定標準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1年3月3日
聯(lián)系人:
1.專利試點示范項目管理中心
地址:徐匯區(qū)漕寶路650號東幢2樓 郵編:200233
電話:蔣婷婷、王悅、左偉榮 62675799、52288200-361/375
2.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fā)展促進處
電話:方 昉 23110882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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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將取消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單位申報資格!(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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