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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知識產權調解大賽’于6月起在廣州舉辦?!?/strong>
知識產權調解知多少
“拼單”式在線調解“一對多”型案件
為給廣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從業(yè)者提供經驗分享和學習的平臺,提升廣大群眾知識產權意識,營造自主創(chuàng)新的良好營商環(huán)境,“首屆知識產權調解大賽”于6月起在廣州舉辦。那么你了解真正的知識產權調解程序嗎?本文將通過“拼單”式在線調解“一對多”型案件詳細解析知識產權調解中的疑難點問題。
一、糾紛基本情況
A公司是某項玩具類相關外觀專利的被排他許可人,許可地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經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評定該專利未發(fā)現(xiàn)存在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缺陷。2021年11月,A公司在拼多多平臺上開展相關產品維權活動,發(fā)現(xiàn)幾十家網店銷售假冒其專利的玩具,隨后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22年2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管理平臺委派廣東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31件外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員深入仔細地研究了相關案件材料后,通過積極聯(lián)系原告律師、承辦法官和登錄相關查詢網頁收集完善相關被告的聯(lián)系方式,掌握各網店的經營方式、經營狀況及和解意愿。經確認,有13家網店當事人無法聯(lián)系,調解員將該情況反饋給原告律師后終止調解此些案件,并著手對余下18件案件開展調解。
二、調解過程和結果
因被告均為拼多多上的網店,經營方式均為“一件代發(fā)”,銷售量和銷售額相近,調解員與原告經過多輪溝通,原告同意將1萬元的賠償額降為8千元。被告在調解過程中認為己方只是一件代發(fā),產品侵權與自己無關,并且擔心在付款后無任何保障,又不想因為幾千元而申請司法確認,原被告雙方都想簡化流程。調解員耐心講解,充分平衡多方利益,解除各方的后顧之憂,在調解員的積極引導下,最終達成11份和解協(xié)議并均已自動履行完畢,原告律師已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訴。
三、經驗做法
一是采用“拼單”式的方法解決此種“一對多”式的案件。調解員先與原告律師溝通,了解原告的期望值,提出假如有多家被告積極同意和解,原告需要再降低索賠金額。原告同意若有8家以上被告堅定同意和解,賠償金額可降為5千元每件。調解員再與被告溝通,表達了如果參與到同意和解的隊伍,可以獲得更低的賠償金額,最終雙方均對此種方式表示滿意。
二是采用專業(yè)化解釋獲取當事人的信任。多位被告認為自己是“一件代發(fā)”,不侵權且不需要負任何責任。調解員講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知民終118號案中指出,銷售者合法來源抗辯的成立,需要同時滿足被訴侵權產品具有合法來源這一客觀要件和銷售者無主觀過錯這一主觀要件,兩個要件相互聯(lián)系。“一件代發(fā)”的網店經營者未對其上游供應商或產品制造商的資質進行合理審查,則是在銷售侵權產品之前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甚至有某些被告銷售的侵權產品屬于“三無產品”,不僅可以說明網店經營者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還說明網店經營者沒有誠實守信的經營。并且合法來源抗辯僅是免除賠償責任的抗辯,而非不侵權抗辯。最終被告接受了相關方案并表示對“一件代發(fā)”應盡的義務更加清晰。
三是“拼單”式方案中體現(xiàn)個性化。據了解,有的被告是寶媽在家邊照顧孩子邊經營的,家庭困難;有的因為疫情且經營不善,已負債累累。他們在得知自己被訴侵權后都非常著急,表示早已立即下架了相關產品,希望原告不要追究其責任。調解員對相關情況表示安慰與理解,多次耐心與原告溝通,為此類被告爭取到更低的賠償額。
四、典型意義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商家采用“一件代發(fā)”的經營模式,無需進貨,整個交易過程都不接觸商品。而在這個過程中,商家在網店上展示商品,接單并安排發(fā)貨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法律意義上的許諾銷售及銷售行為。而采用“一件代發(fā)”模式的商家一般為小本經營或業(yè)余經營者,對自身應盡的義務及知識產權保護等都知之甚少。面對三十幾家被告,調解員堅持抽絲剝繭,鎖定范圍,制定策略,分步實施,逐一溝通,全盤考慮的方式進行調解。與“同原告同被告”的系列案不同,此類案件為一原告對多被告,既要考慮各被告的共性,又要考慮某被告的個性,向各方建議相關調解方案時應多方位考慮。同時,考慮到所有被告均來自于拼多多平臺,調解員聯(lián)想到采用“拼單”的方式統(tǒng)一解決糾紛,從人性喜歡有與自己相同情況者而增加安全感出發(fā),緩解被告的戒備和疑慮,同時可以達到原告的期望值,法與情的融合,促成糾紛的快速解決。調解員的任務除了解除糾紛,還需要在調解過程中普法釋法、安撫情緒、正向引導,提高調解組織的社會認可度,提高當事人的知識產權認知和法律意識,從而達到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作用。
通過上述知識產權調解案件不難發(fā)現(xiàn),知識產權調解為化解知識產權糾紛提供了更多樣化的渠道,也有助于進一步創(chuàng)新相關主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為創(chuàng)新與經濟發(fā)展提供支持。6月,由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指導、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主辦的“首屆知識產權調解大賽”正在廣州召開,旨在發(fā)揮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在多元解紛中的重要作用,給全省優(yōu)秀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實務人才提供展示專業(yè)技能的平臺,給廣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從業(yè)者提供經驗分享和學習的平臺,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知識產權意識,營造自主創(chuàng)新的良好營商環(huán)境。知識產權調解大賽期待您的參與!(點擊下方圖片查看大賽相關信息,或點擊閱讀原文直達報名鏈接?。?/strong>
(原標題:知識產權調解知多少│“拼單”式在線調解“一對多”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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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知識產權調解知多少 │ “拼單”式在線調解“一對多”型案件(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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