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理代理產權產權產權產權產權產權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沒收違法所得73447.21元;罰款73447.21元。罰沒款合計146894.42元?!?/strong>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發(fā)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寧??hXX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在未取得專利機構代理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接受他人的專利代理業(yè)務,在2019年3月份以后,已查清的專利代理件數為38件,代理費用77710元,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73447.21元;(二)罰款73447.21元。上述罰沒款合計146894.42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浙市監(jiān)處罰〔2022〕14號;
案件名稱:寧??hXX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違反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定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寧海縣XX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張XX;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在未取得專利機構代理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接受他人的專利代理業(yè)務,在2019年3月份以后,已查清的專利代理件數為38件,代理費用77710元,扣除繳納的官費3230元,稅費1032.79元,違法所得73447.21元。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違反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定;
行政處罰內容:當事人寧??hXX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的行為,屬《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和《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所列之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能積極配合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檢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接受詢問,及時、翔實地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供由其掌握的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的情節(jié),決定予以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
(一)沒收違法所得73447.21元;
(二)罰款73447.21元。
上述罰沒款合計146894.42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省市場監(jiān)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行政處罰日期:2022-05-26。
(原標題:某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擅自接受他人的專利代理業(yè)務被罰14.6萬余元?。?/span>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某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擅自接受他人的專利代理業(yè)務被罰14.6萬余元!(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浙江省人民政府網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islanderfriend.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