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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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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耐5年前
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jīng)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溫麗萍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

原標題: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一、案例介紹


1、本專利和現(xiàn)有技術介紹


本專利涉及一種土工格室,其背景技術中提到現(xiàn)有的土工格室1(本案中的最接近現(xiàn)有技術,簡稱對比文件1)如附圖1左圖所示,由從左到右的一片片筋帶2構成,包括筋帶2和U型雙頭插件3,土工格室的每個節(jié)點通過U型雙頭插件3插接編織連接而成。制作時如附圖1右圖所示先將兩片筋片4疊置,在節(jié)點處切出切縫5,然后將雙頭U型插件3的兩個腿分別依次交錯穿過兩根筋帶上的切縫,從而把兩根筋帶插接編織連接在一起,之后將筋帶打開即形成左下圖的土工格室,其例如可以鋪在坡面護坡防止土石掉落等。


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是插件其中一頭沒有固定裝置,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容易與筋帶分離,而且插件的強度相對不高。對此本專利提出如下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案。


“1、一種土工格室,包括筋帶和U型雙頭插件,土工格室的每個節(jié)點通過U型雙頭插件插接編織連接而成,節(jié)點處的兩根筋帶上均開有寬度均勻的切縫,U型雙頭插件的兩頭分別依次交錯穿過兩根筋帶上的切縫,把兩根筋帶插接編織連接在一起,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雙頭插件的兩頭處套接有固定片,U型雙頭插件的中間位置上套接有固定片I?!?/p>


本專利如附圖2所示,其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連接強度高且防脫落,由于在U型雙頭插件的中間位置增加了固定片I,從而提高了U型雙頭插件的強度。


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附圖2  本專利


在創(chuàng)造性評述中涉及對權利要求1相對于對比文件1和2的結合是否具備創(chuàng)造性的爭論。對比文件2如附圖3所示,也是一種土工格室,其公開了一種穩(wěn)定和加固土壤的蜂窩狀結構,其中兩側的網(wǎng)狀體1或2通過彎成U形的鐵桿50接合固定,其中上中下各設置一個接合環(huán)30a/b/c在鎖定桿50的布置中形成接合和加固元件。


技術啟示判斷中,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

附圖3 對比文件2


 

2、不同觀點的碰撞


在關于權利要求1相對于對比文件1和2的結合是否具備創(chuàng)造性的討論中出現(xiàn)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2.1觀點1


觀點1認為權利要求1相對于對比文件1和2的結合不具有創(chuàng)造性,理由如下。


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的區(qū)別在于:所述U型雙頭插件的兩頭處套接有固定片,U型雙頭插件的中間位置上套接有固定片I?;谠搮^(qū)別技術特征,權利要求1實際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增加U型雙頭插件的強度并且防止U型雙頭插件從筋帶上脫落。基于此,觀點1認為,同一領域的對比文件2公開了獨立接合環(huán)30a/b/c用于接合和加固鎖定桿50,其實際上構成鎖定桿50的固定環(huán),即其中的接合環(huán)30b和30c分別公開了上述區(qū)別特征中兩頭處的固定片和中間位置的固定片,目的是在鎖定桿的布置中形成接合和加固元件,因此,對比文件2給出了將其應用于對比文件1以增強其U型雙頭插件強度的技術啟示,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想到使用本專利片狀結構的固定片,且本專利也并未具體限定固定片的形狀結構,因此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是顯而易見的。


至于本專利所提出的解決運輸過程中U型雙頭插件容易脫落的問題,觀點1認為,首先對比文件2已經(jīng)給出通過接合環(huán)30a/b/c來增強U型雙頭插件強度的啟示,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客觀上也能夠認識到對比文件1本身也存在上述缺陷,因此對比文件1和2本身存在結合啟示能夠得到本專利。其次,雖然本專利防止脫落的技術問題與對比文件2接合環(huán)30的連接固定作用不同,但是對比文件1在施工過程中客觀上也存在U型雙頭插件由于強度不足而容易脫落的技術問題,因此該問題的提出并不能給本專利帶來創(chuàng)造性,同時對比文件2通過設置固定片對U型雙頭插件進行加固,也客觀上起到了防止U型雙頭插件從網(wǎng)狀體上脫落的作用,由此也給出了結合的啟示。最后,在運輸過程中脫落問題的出現(xiàn)是客觀的,因此在運輸時就將固定片設置在土工格室上,從而防止U型雙頭插件在運輸過程中脫落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也是顯而易見的。


2.2、觀點2


觀點2持相反的態(tài)度認為,首先,對比文件2中設置接合環(huán)30a/b/c是因為雙頭U型鎖定桿50在使用時受到兩側網(wǎng)狀體2的拉力作用存在被拉開的傾向,設置接合環(huán)30a/b/c來抵抗這種被向外拉開的傾向。對比文件1的雙頭U型插件3由于是呈編織方式插入筋帶2中,因此在筋帶2向兩側拉開時反而會使U型插件3的兩個腿向內靠攏,而不被拉開。因此無論是本專利還是對比文件1中并不存在對比文件2中U型鎖定桿50被拉開從而需要接合加固的需要,因此不能據(jù)此認為對比文件1和2存在結合啟示。其次,對于本專利防止運輸過程中脫落的問題,對比文件1和2中均沒有教導,而且現(xiàn)有技術中對比文件1的筋帶和插件通常均是分別包裝好運送到現(xiàn)場進行組裝的,因此還缺乏證據(jù)表明運輸過程中脫落的問題能夠被本領域技術人員所認識。最后,即使運輸過程中容易脫落的問題能夠被認識,是否能夠提出端頭設置固定片的解決手段也不充分。退一步講,即使能夠提出在端頭設置固定片的解決手段,在中間位置進一步設置固定片手段也缺乏相應的技術問題予以啟示。


二、案例分析


概括來講,觀點1和觀點2的分歧在于現(xiàn)有技術是否給出了結合的技術啟示,致使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面對對比文件1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會容易想到在對比文件2中尋找結合的動機,從而得出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


具體來講,本專利與對比文件1相比存在的區(qū)別特征是“所述U型雙頭插件的兩頭處套接有固定片,U型雙頭插件的中間位置上套接有固定片I?!庇^點1和2均認可,本專利上述區(qū)別特征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增加雙頭插件強度并防止從筋帶上脫落。然而,兩者在對比文件2公開特征的認定和對比上以及結合啟示的認定上出現(xiàn)了分歧,觀點1認為,對比文件2中的接合環(huán)對應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并且其所起的作用與本專利上述區(qū)別特征所起的作用相同,因此,給出了將其用于對比文件1的技術啟示。


相反,觀點2則認為,對比文件2雖然也公開了一種增加強度的固定件,但其作用原理是,節(jié)點處雙頭插件的兩條腿在使用中由于受到格室筋帶向外的張力而容易向外分開,從而導致雙頭插件無法固定住兩條筋帶而脫落,因此,對比文件2的接合環(huán)對雙頭插件兩條腿起到向內箍的作用來加強其強度。反觀本專利和對比文件1,由于筋帶與雙頭插件采用了交錯編織的方式結合,在使用過程中,當兩條筋帶向外拉伸時,雙頭插件的兩條腿不但不會向外分開,反而會向內靠攏,按照對比文件2給出的教導所設置的固定結構在使用過程中并不會阻止插件兩條腿的相對活動,因而,對于在使用過程中防止對比文件1中的雙頭插件脫落或增強其強度并無幫助。因此,雖然從文字描述或形狀上看本專利所述固定片與對比文件2的固定結構類似,但是對比文件1與對比文件2存在結合上的障礙,本領域技術人員并無動機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三、案例啟示


在創(chuàng)造性“三步法”的判斷過程中,觀點1和觀點2的分歧出現(xiàn)在第三步關于技術啟示判斷上。審查指南規(guī)定,判斷過程中,要確定的是現(xiàn)有技術整體上是否存在某種技術啟示,即現(xiàn)有技術中是否給出將上述區(qū)別特征應用到該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以解決其存在的技術問題(即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的啟示,這種啟示會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面對所述技術問題時,有動機改進該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并獲得要求保護的發(fā)明。故本案中,在確定現(xiàn)有技術整體上是否存在技術啟示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兩個方面內容。


1、對現(xiàn)有技術中技術手段及其作用的認定是判斷的基礎


對于現(xiàn)有技術中技術手段及其所起到的作用,應當基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知識和能力客觀地予以確定。在客觀地判定該技術手段在對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之后,需要進一步判斷其是否與區(qū)別特征的作用相同或者類似。如果是,則通常認為對比文件2中給出了解決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的技術啟示,會促使本領域技術人員借助該技術啟示對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進行改進而獲得要求保護的發(fā)明,反之則應得出相反結論。


本案中,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的區(qū)別技術特征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U型雙頭插件容易活動,從而導致運輸中容易脫落并且使用時強度不足的技術問題。對比文件2公開了增加強度的固定件,兩側的網(wǎng)狀體1或2通過彎成U形的鐵桿50接合固定,其中上中下各設置一個接合環(huán)30a/b/c在鎖定桿50的布置中形成接合和加固元件。


客觀上看,對比文件2中的上述接合環(huán)30a/b/c可以起到接合、加固的作用,并且,對于對比文件2中公開的上述技術手段的認定及其作用,觀點1和觀點2并無分歧。然而,是否就可以認定對比文件2給出了將其用于對比文件1的技術啟示呢?此時還需要考量不同現(xiàn)有技術是否存在結合動機,這一點應當成為決定本案結論性觀點的重要判斷依據(jù)。


2、對不同現(xiàn)有技術結合動機的考量至關重要


按照審查指南的上述規(guī)定,在運用三步法中的第三步進行“技術啟示”判斷時,首先,應當基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知識和能力,將現(xiàn)有技術的技術方案作為一個整體,而不能脫離該技術方案對其中某一技術特征或技術手段進行單獨考量,尤其是要把握發(fā)明的整體構思以及技術特征在整體方案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工作原理等。其次,不能當然地得出相同的技術手段必然能起到相同作用的結論。


本案中,對比文件2公開了本專利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兩者之間的區(qū)別技術特征,即觀點1所堅持認為的對比文件2中設置的接合環(huán)30a/b/c,其與本專利所述的增加雙頭插件強度的作用相同,因此,觀點1認為對比文件2給出了將其用于對比文件1的技術啟示。但是,需要注意,上述判斷思路是創(chuàng)造性判斷中較為容易出現(xiàn)的一種偏差,因為其僅僅注意到了兩者的技術手段相接近,并沒有考量整體技術方案的作用原理,這是創(chuàng)造性判斷中考量現(xiàn)有技術是否具有結合動機的一個重要方面。


我們來看對比文件2的整體技術構思,其作用原理是,節(jié)點處雙頭插件的兩條腿在使用中由于受到格室筋帶向外的張力容易向外分開,從而導致雙頭插件無法固定住兩條筋帶而脫落,因此,對比文件2中的接合環(huán)對雙頭插件兩條腿起到的是向內箍的作用來加強其強度并防止其脫落。而反觀對比文件1,由于筋帶與雙頭插件采用了“交錯編織”的方式結合,在使用過程中,當兩條筋帶向外拉伸時,雙頭插件的兩條腿不但不會向外分開,反而會向內聚攏。因此,整體考量對比文件2,其工作原理以及其設置的結合環(huán)30a/b/c的作用均與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并不相同,甚至可以說是截然相反的工作機理,按照對比文件2給出的教導所設置的固定結構在使用過程中并不會阻止插件兩條腿的相對活動,因而對于在使用過程中防止對比文件1的雙頭插件脫落或增強其強度并無任何幫助。雖然從文件描述或者附圖所示的形狀上看,本專利所述固定片與對比文件2的固定結構類似,但是,對比文件1與對比文件2由于工作原理截然相反導致存在結合的技術障礙,本領域技術人員沒有動機將其結合在一起。如果不考慮對比文件2的發(fā)明構思及其工作機理,而僅僅根據(jù)對比文件2中結合環(huán)的設置位置及結構與本專利的固定片相同就當然認為其必然能夠起到與本專利相同的作用,則必然會得出相反的結論。


四、小結


斷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否有動機將兩篇或者多篇現(xiàn)有技術結合從而得到要求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技術方案,應當充分考量現(xiàn)有技術的整體構思及其工作原理,包括但并不限于最接近現(xiàn)有技術。對于現(xiàn)有技術的理解,應當基于其整體發(fā)明構思或者工作原理進行理解,不能脫離發(fā)明構思對其中某一技術手段或者技術特征單獨進行考量,特別是應當重點考量該技術手段或者技術特征在整體技術方案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工作原理。如果現(xiàn)有技術的發(fā)明構思或者工作原理與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同或者截然相反,則即使現(xiàn)有技術中披露了發(fā)明與最接近現(xiàn)有技術之間的區(qū)別技術特征,本領域技術人員通常也可能難以產生將兩者結合的動機,進而不能容易地得出要求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溫麗萍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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