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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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晟數(shù)碼起訴創(chuàng)維三星等電視廠商索賠約4億多元涉案專利“音頻解碼”被全部無效 附:無效決定書
2017年7月下旬,廣晟數(shù)碼訴稱創(chuàng)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創(chuàng)維-RGB電子有限公司制造的S9-1、S9D、W9等多達100多種電視機產品均涉嫌侵犯了其“音頻解碼”和“音頻編碼和解碼系統(tǒng)”兩項專利。且未經廣晟數(shù)碼許可生產、銷售、許諾銷售、進口被訴侵權電視機產品。隨后,廣晟數(shù)碼分別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天津三星電子有限公司、高創(chuàng)(蘇州)電子有限公司,而家電銷售平臺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也被卷入其中,據廣晟數(shù)碼公告介紹,三地法院立案涉訴總金額約4億多元。
日前,三星針對廣州廣晟數(shù)碼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晟”)持有專利發(fā)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了“宣告專利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書。
據悉,該項專利名稱為“音頻解碼”,專利編號為2007101416616,此前一度被認為屬于標準必要專利。
2017年7月,因涉嫌專利侵權,廣晟將創(chuàng)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創(chuàng)維-RGB電子有限公司、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訴稱100多款創(chuàng)維電視侵犯了其持有的兩項發(fā)明專利,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其他合理支出共計1.922億元。
2017年7月5日,還是同樣的專利,廣晟公司又將海信(海信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蘇寧云商銷售有限公司訴至深圳中院。隨后,三星則被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據不完全統(tǒng)計,廣晟對這三家公司的累計索賠額約4億元。
本次涉案的三項發(fā)明專利分別為:
1、“音頻解碼(專利號為ZL200710141661.6)”已被三星無效。
2、“音頻編碼和解碼系統(tǒng)(專利號為ZL200810003464.2)”創(chuàng)維發(fā)起了無效請求。
3、用于對音頻信號進行解碼的方法和設備(專利號為ZL200810003462.3)”
其中,“音頻解碼”專利由廣晟2007年8月17日提交申請,2009年5月20日獲得核準授權,該專利提供了對來自基于幀的比特流的音頻信號進行解碼的系統(tǒng)、方法和技術及其他。
“音頻解碼”專利是《多聲道數(shù)字音頻編解碼技術規(guī)范》(GB/T 22726-2008)(簡稱“DRA標準”)的標準必要專利。
而“音頻編碼和解碼系統(tǒng)”專利由廣晟公司2008年1月7日提交申請,2011年9月7日獲得核準授權,該專利提供了用于對音頻信號進行編碼的系統(tǒng)、方法和技術,其中獲得分割成幀的采樣音頻信號。
“音頻編碼和解碼系統(tǒng)”專利涉及對采用DRA音頻編碼的電視信號進行解碼的方法和設備。DRA標準為《數(shù)字電視地面廣播傳輸系統(tǒng)幀結構、信道編碼和調制》(GB-20600-2006)(簡稱“DTMB標準”)的必選音頻標準,電視機產品均支持 DRA 標準。
據悉,2017年8月7日,被廣晟以涉嫌專利侵權起訴之后,三星針對廣晟所持有的“音頻解碼”專利,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了專利無效宣告請求。2018年2月27日,專利復審委員會就該涉案專利作出了“宣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
至此,廣晟公司據以起訴相關音頻專利,已有一件被判無效。
附:“音頻解碼”專利無效決定書
來源:IPRdaily綜合集微網、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網站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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