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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針對浙江廣電的訴訟《中國好聲音》版權方TALPA發(fā)布聲明
2017年5月18日,TALPA獲悉中國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歸其所有。對此,《中國好聲音》版權方TALPA發(fā)布聲明。
聲明
2017年5月18日,TALPA獲悉中國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歸其所有。對此,TALPA深感意外、震驚、和憤怒。
正如數億中國電視觀眾所知,《中國好聲音》這一電視節(jié)目名稱,與TALPA在國際上大獲成功的電視模式——“The voice of …”(中文譯名為《好聲音》的中國版本的四季節(jié)目密切不可分割。TALPA是該節(jié)目模式的原創(chuàng)方和許可方,已在全球65個國家和地區(qū)許可了與該節(jié)目有關的知識產權。
在中國,已有數起案件確認,與《中國好聲音》有關的知識產權歸TALPA所有。2017年2月27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做出最終裁決,認定包括中文名稱在內的與該節(jié)目有關的諸多知識產權都歸TALPA所有。這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之前于2016年7月做出的裁定一致,該裁定認定,未經TALPA或其現在中國被許可方授權,不得播放名為《中國好聲音》的不同節(jié)目。
此外,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于2016年11月、12月及2017年3月先后做出裁定,宣告了浙江廣電集團下屬藍巨星國際傳媒公司擁有的與“好聲音”相關的27個商標全部無效,并認定“其行為明顯違背了許可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具有進行不正當競爭和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有害于公序良俗,構成“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所指情形?!?br/>
考慮到已有的案件結果,全部支持TALPA及其現有中國被許可方,TALPA有信心,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提起的訴訟將會完全敗訴。之前,相關知識產權歸TALPA合法所有已經獲得確認,毋庸置疑,該起訴行為完全與之相違背。TALPA也相信,中國和國際上的相關法律制度將繼續(xù)保護TALPA的法律權益,與中國政府、國際社會保護知識產權以及鼓勵電視節(jié)目模式行業(yè)發(fā)展的抱負相一致。
TALPA將通過適當的法律程序以及國際媒體等方式,繼續(xù)在中國及國際上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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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 趙珍 / 校對:IPRdaily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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