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了網 ?劉化冰 ? 【小D導讀】
2014年8月12日,中國政府網發(fā)布《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共計53項,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計31項。
2014年8月12日,中國政府網發(fā)布《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共計53項,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計31項。
此外,還有包括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和企業(yè)法律顧問在內的11項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被取消。
對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給出了如下的解釋:“取消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guī)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jù)的準入類職業(yè)資格,行業(yè)管理確有需要且涉及人數(shù)較多的職業(yè),可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設置為水平評價類職業(yè)資格?!?。
筆者不由得回想起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明確說明,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406項,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82項。這其中,就包括取消商標代理機構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行政審批。
當年那次行政審批調整之后,由于商標代理行業(yè)門檻降低,商標代理機構數(shù)量出現(xiàn)爆發(fā)式增長,2013年6月16日,新華網曾報道:“自2003年取消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人資格審批以來,中國商標代理機構呈現(xiàn)爆發(fā)式增長。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1.7萬家,數(shù)量是十年前的20倍?!薄6鴶?shù)量多就一定是好事嗎?眾所周知,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服務價格混亂,行業(yè)自律差等問題,造成了今天我國商標代理行業(yè)整體發(fā)展水平不高。
2014年8月8日,中國政府網另一篇文章《讓簡政放權不“走過場”》提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當中,進一步簡政放權是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去年‘兩會’,李克強總理承諾:本屆政府決心再削減行政審批事項三分之一以上。今年,國務院要求的改革目標,是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含金量高、能夠激發(fā)市場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
中央政府力推簡政放權,許許多多的行業(yè),或許都將經歷,從行政審批到市場模式的轉變。知識產權領域的商標代理行業(yè),10年前已開始這場變革,如今,其他知識產權行業(yè)呢?
對此,筆者有如下兩個觀點:
1、知識產權人才評價市場化可能成為未來趨勢
近年來,不論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還是一些地方知識產權局都在努力推動將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等知識產權人才的認證納入到“國家隊”或“地方隊”當中。從目前的形勢看,這種可能性確實不容樂觀。相比較而言,推動和鼓勵知識產權人才評價的市場化運作,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知識產權人才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卻是大有可為。
2、專利代理行政審批面臨“被取消”的潛在風險
雖然專利代理不論從從業(yè)人員要求,專業(yè)技術復雜程度等各個方面,都和商標代理有很大不同,但卻同樣面臨在“簡政放權”大形勢下的壓力。筆者了解到的信息是,在美國,有接近4萬人的專利律師和專利代理人(專利律師同樣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而大大小小的專利代理機構卻有2萬多家。同樣,美國專利商標局只對專利律師和專利代理人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并不要求必須設立專門的專利代理機構。未來,專利代理行業(yè)的行政管理模式如果說可能會有變化,大致會是兩種可能:
(1)專利代理人資格審查保留,專利代理機構完全市場化或審批下放到協(xié)會。
(2)更極端一點,專利代理人和代理機構均由具有公信力的社會團體進行審查審批。
以上分析僅為筆者個人觀點,歡迎大家指正!
作者:知了網 ?劉化冰 整理:IPRdaily 周海峰 網站:m.islanderfrie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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